招标项目名称: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所辖各市县
项目规模:本次进行框架名单招标,不涉及招标金额;因系统限制,最低需填写万元为标段金额,特此说明。
根据《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结合《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集团公司统筹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协同优势,积极践行市场化、平台化战略,开展广西售电代理框架单位的招标选商工作。
本次计划选择-家优质服务商作为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的框架单位,购电框架协议使用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本次招标只确定框架单位,结合政策变化情况,招标人每年从框架单位中优选出能提供最低购电价格的服务商,签订合同授权代理开展购电业务,合同一年一签,保障企业用电经济性。本次入围服务商,后续可参加国家管网集团广西公司组织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服务的询比、竞价或谈判等采购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未被交易中心暂停交易资格。(投标人出具公示文件)
.投标人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已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清晰扫描件)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年和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