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
资产运营公司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抽污服务招标项目,采购人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生活垃圾清运、厨余垃圾清运、抽污(含管道疏通),详见采购方案内服务内容清单。
.服务期限:个月,根据合作期间表现,完成一年期服务后,合作状态良好可续签合同,合同期最多不超过年。
.项目最高限价: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含税总价不超过元/月,厨余垃圾清运抽污含税服务费不超过元/月,抽污含税服务费单价不超过元/ ³。
.响应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具有城市管理部门办法的有效的《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或《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年月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信用要求:
..截止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和“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截止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询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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