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一批)采购(二)-机库精密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一批)采购(二)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铁航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其中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万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机库工艺设备(第一批)采购(二)项目编号: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个标段。第三标段:机库精密设备预算金额:万元招标内容:超声探伤仪台、涡流探伤仪台、超声探伤仪台、三合一(硬管内窥镜、视频内窥设备()和视频内窥设备() )套等,详见采购货物清单。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天内到货交货地点:呼和浩特新机场维修机库 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三标段: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所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年(年、年、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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