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成都市分公司仓储电动叉车购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的委托,拟对年成都市分公司仓储电动叉车购买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年成都市分公司仓储电动叉车购买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仓储电动叉车,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个包,设置名成交供应商。 (三)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采购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采购人提供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提供具有依法开具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七)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八)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九)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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