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州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设备包括: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便携式防水防爆 应急强光灯、地震搜索机器人、复合气体探测器、钢筋速断器、高压起重气垫、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激光测距仪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份;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份。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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