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个厦门分行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图文编辑及制作、线上活动营销策划及二次开发、维护服务平台、后台管理服务、技术保障等相关运营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万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依法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若磋商对象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其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级公司的磋商授权。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磋商对象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磋商对象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磋商对象,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磋商对象,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以上、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磋商对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磋商对象、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对象),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磋商对象全权代表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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