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万锦城室分用电协议签约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华东万锦城室分用电协议签约项目]项目采购人为[西安电信分公司汉城营维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说明:汉城南路旭景新港号楼华东万锦城楼宇信号覆盖通信设备用电商定用电协议,协议期年。协议电费. 元/度转账支付。 (年月陕西万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福资翔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现协议到期。现与西安福资翔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达成一致电费调整为.元/度。并商定本次协议暂定叁年,协议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预估合同期内总费用约共计元。同时以附件形式处理前期欠费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汉城南路旭景新港号楼华东万锦城楼宇信号覆盖通信设备用电商定用电协议,协议期年。协议电费. 元/度转账支付。 (年月陕西万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福资翔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现协议到期。现与西安福资翔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达成一致电费调整为.元/度。并商定本次协议暂定叁年,协议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预估合同期内总费用约共计元。同时以附件形式处理前期欠费。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西安福资翔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三、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四、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电信分公司汉城营维中心 电话:- 邮箱:@.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宋东全 日 期: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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