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大院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方)现就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大院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大院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省机场集团本部大院
.项目内容:对本部大院路面实施沥青摊铺工程施工,提升本部环境,有关施工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工 期:利用两个周末时间完成施工建设任务,确保周一不影响本部正常上班及车辆停放。具体日期从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实行工程总价包干,根据采购方工程量清单和说明,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由承包方包项目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垃圾清理、外运以及工程施工所投入的设备、人员以及保险、税金等综合总价包干,采购方将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报价人需前来踏勘,请自行组织,并自担踏勘费用。
★二、合格的报价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报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报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供应商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格式见《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在近三年内报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发生因行贿犯罪行为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计算起始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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