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精河县一体化水厂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监理一标段
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变更;
:监理费最高上限: 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监理工作所需的二次检测试验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计入投标报价)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变更为:年月日:分;
请各潜在的投标人在该项目对应的“ 招标公告” 下获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投标人不进行确认,无须回签确认收到的函。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网站下载本澄清通知的,视同已收到。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新疆睿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和平西路号 地 址:博乐市联通路现代中心城
联系人:刑更瑞 联系人:成文静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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