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银泉花园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增设工程 项目概况:银泉花园小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北路与龙胜路交汇处,共有栋住宅。现需在小区各栋可能对地面人员、车辆公共财务等造成伤害的区域增加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本次增设的高空抛物摄像头共设计个监控点位,前端设备采用固定镜头摄像机,地面采用立杆方式固定摄像机,并算好摄像机可视角度;机房端采用硬盘录像机和显示设备存储前端摄像机图像,和调用录像信息材料可实时进行回放,后端还需其他辅助设备如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和供电设备等组成才能完整运行本系统;前端设备,通过光纤和网线交换机等通信设备把前端和后端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监控系统,由于本系统监控设备安装位置比较分散在实施过程为合理且科学合理的部署摄像机,让各个设备达到最佳效果、在系统实施中会在线缆链路中按最佳线缆极限位置增加信号交换设备让系统链路走向更加合理及稳定。 项目地址:银泉花园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与深物业系统内企业无诉讼、纠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请供应商在深物业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中进行报名://...:/)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单位名称:深圳市国贸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艳 联系电话: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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