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直属企业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的委托,就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分公司-年度原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一名合格中标人,负责供应招标人贵安新区分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材料,满足用餐用料需求。 投标人按招标人需求供应食品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品、禽蛋类、蔬菜类、水产、肉类、水果、奶制品、饮品、副食调料、粮油类、干菜制品、干果、酱菜、干海货、鲜切花、配叶、辅料、加工菜类等。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原材料报价浮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期内整体评价和实际需求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配送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马场镇大关口。 .本项目预算金额(年):. 万元(含税)(该金额为预估采购规模,采购人不对实际采购规模进行承诺,具体采购量以实际完成的订单数量为准)。 .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的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良经营行为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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