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第(-)号 .招标条件 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综合服务用房、幕墙、消防、道路、强弱电、路灯、供排水、绿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华埠镇工业园区三元下地块。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室外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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