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年度分行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年度分行大楼物业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以实际合同签署为准)。合同二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号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本部大楼。. 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限价为元,单价限价为元/平方米/月,管理酬金总价限价为.元。.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企业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年月日起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年月日起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信息及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须出具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信用报告,且报告中无不良记录。()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能提供招标人所需产品、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投标人营业总收入的%。()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投标人近两年(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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