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信投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 项目名称 交信投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 ---- 三、 变更事项及内容 (一)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的第三大点采购内容第点:★车辆上牌:报价包含上牌服务(费用采购人承担),由成交人负责办理车辆登记并交付车辆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内)。 更正为如下信息: ★车辆上牌:提供上牌服务(费用采购人承担),由成交人负责办理车辆登记并交付车辆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内)。 (二)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的第五大点商务要求第点★成交人需在车辆交付后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有抵扣功能),开具的合格发票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为: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付的发票必须含有上述名称。采购人有权对车辆进行再次销售,成交人不得异议。 更正为如下信息: ★成交人需在车辆交付后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有抵扣功能),开具的合格发票须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为: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付的发票必须含有上述名称。 (三)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第一条注:上述为净车价格(%增值税)、上牌服务费(%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由甲方支付、乙方代缴(据实结算),车辆保险由甲方自理。 更正为如下信息: 注:上述为净车价格(%增值税)、上牌服务费(%增值税),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内容不变 四、 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号江尚东山楼 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交信投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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