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紧急取货业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
莱芜紧急取货业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莱芜紧急取货业务(二次),采购人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总预算.万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莱芜紧急取货业务(二次)
采购范围:将根据客户生产紧急需要,至指定地点进行紧急取货并按时紧急配送至指定地点后完成交接等环节为一体。
服务期限: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符合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天)。
.供应商承诺在与邮政企业往期合作期间,未发生过扣押货物、不服从调度、煽动或组织群体事件等行为。
.有不少于年汽车物流行业操作服务经验,有不少于人的有经验的业务团队。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与采购方邮政(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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