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鸿尾段)道路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国道(鸿尾段)道路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市数字福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招咨询[]-号
项目名称:国道(鸿尾段)道路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名称
工期
采购包预算即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国道(鸿尾段)道路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二次)
日历天
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①供应商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②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处理。
③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年龄周岁及以下。
③项目总工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年龄周岁及以下。
④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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