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年月日根据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属企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国资发〔〕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宁波市金融机构争先进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宁波市金融机构争先进位绩效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年市属国企资金竞争性存放评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人才集团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宁波人才集团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招标项目二、招标编号:-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子包号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入围银行数量一宁波人才集团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招标人对服务银行进行年度考评,若考评后不符合条件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内容或终止合同。家五、服务范围涉及公司为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含下属纳入其资金管控的所有企业,下同)、宁波经理学院、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人才培训有限公司、宁波东部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人才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甬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所管理的有开户决定权的新增基金,以及服务期限内新增的纳入集团资金管控范围的其他企业。不含自行实施资金存放竞争性选择的下属公司以及不纳入集团资金管控的企业。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宁波市分行或者宁波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宁波市分行(或总行)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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