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营业部装修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营业部装修项目
.项目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标范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营业部装修,面积平米,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签证等事项或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可能涉及的漏项,因实际施工出现的增项增量等。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招标人要求的开工日期起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服务(含施工全部手续办理,各类图纸审核手续办理,安防、消防手续办理及相关证照的获批)。
.入围供应商:本次采购装修工程拟入围家供应商(家正选,家备选)。其中正选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甲方优先使用正选供应商为其提供服务,如正选供应商发生违反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甲方要求开展项目施工、私自变更材料、不满足验收标准等)、严重违反行业规范的,甲方有权取消正选供应商的供应资格,按照已提供的项目范围据实结算费用(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完成相关工程范围的审计后执行)。正选供应商已投入的一切资源、招投标投入相关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投入资金、采购材料、购买或租赁设备、各类图审及向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缴纳的一切费用等损失均由正选供应商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补偿。备选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正选供应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时,本项目后续工程将由备选供应商为甲方提供。备选供应商承接项目后,如发现前阶段项目应正选供应商办理或申报的各类工程手续未完成/未开展,应无条件按照监管标准及甲方要求补齐并完成,如发现前阶段项目应正选供应商未开展或未完成的各类工程施工、采购的材料、购买或租赁的设备、各类图审及向监管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等,应无条件完成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备选供应商启用条件以甲方认定为准,备选供应商启用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备选供应商知悉并同意前述备选安排且无异议,承诺不因此主张甲方缔约过失、要求甲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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