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转接站点富瑞特种装备站点设备用电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脱敏处理。]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转接站点富瑞特种装备站点设备用电直接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站点设备转供电由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转接,现洽谈完成电费单价按照.元/度结算(移动公司洽谈电费单价为.元/度),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税率%),电费全年约度左右,年电费元左右,现申请签订电费结算协议(支出类),期限年,电费总额预计元,协议签订后按年结算(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用电关系续存期间本协议有效),届时将电表读数拍照上传至能耗系统进行报账。】 二、直接采购原因 [请选择适用本项目的直接采购原因并删除其他原因,请勿随意调整表述。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形的,应对涉密项目信息脱敏后再行公示,或按照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规定不作公示。] 【本项目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军】,【-】[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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