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
万华烟台工业园胶黏剂项目及聚醚聚酯中试项目
中试项目电气仪表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万华烟台工业园胶黏剂项目及聚醚聚酯中试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烟台万华胶黏剂项目及聚醚聚酯中试项目中试项目电气仪表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烟台万华聚醚聚酯中试项目电气仪表标段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仪专业及设备专业工程共计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聚醚聚酯中试项目电气仪表标段,主要施工范围为:整个工程区域的电仪工程施工,以及发包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集团平台注册分包商。 ()资质等级:具备劳务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竣工/完工时间计)有化工项目万以上规模电气仪表工程施工已完工承包业绩,业绩中需包含电仪工程施工的工作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需提供、、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信誉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分包商近三年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串标、欺作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成交的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分包商出具无欠税证明。 ()其他要求: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 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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