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意见递交时间:-- ::时整前、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及电子邮件,请与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佳囡、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其他事项: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人民医院,王永胜,-。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附件信息:(公示稿)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排污环保检测服务、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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