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年深圳联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项目概况: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家供应商负责为深圳联通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租赁车辆台。.标包/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项目限价:不含税总价.元;.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按个月签订,采购人将在合同结束前提前个月对中选人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如采购人评估认可中选人履约能力,且合同额有剩余,合同可延期,但延期最长不超个月;.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应答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注:)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应答方案而被否决应答。.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业绩要求:应答人具有近年(年月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服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注:)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开票时间或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生效时间为准(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电子合同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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