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医保基金追偿法律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医保基金追偿法律服务费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医保基金追偿法律服务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委托律所参与医保基金追偿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包括法律责任告知、发送律师函催讨、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具备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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