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年《法说平安》电视栏目制作投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于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法说平安》电视栏目制作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年《法说平安》电视栏目制作投放”项目
.
项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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