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城区智能预警劝导设备采购项目”,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在同资质、同服务、同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城区智能预警劝导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泸州市。
、项目内容:详见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城区智能预警劝导设备采购项目报价表
、本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保期为:壹年。
、所有管、线工程量为估算,如因施工环境过于复杂导致工程量增加,交警支队不再进行工程量变更,所有增加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所有设备均为“交钥匙工程”(提供承诺函)。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处理)具体清单详见后面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自行获取。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并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与比选公告中工程量清单须严格一致。
..工程投标价超过比选控制价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每页及外包装密封袋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出现以下情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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