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材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号长亭商厦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材供应项目,为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食材及调料,专职队调料的供货;主要配送内容为:鲜肉类(哺乳类、鸟类)、鸡蛋、生鲜水产(无脊椎动物、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及预包装食品(豆制品)等各类食材,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地点: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盐城市阜宁县哈尔滨路号)、开发区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中粮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向北米)、东益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益林镇中国鼎向东米)、沟墩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跃进村中心西路号)、板湖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板湖镇兴湖路向北米)、高新区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高新区新区纬二路与鼎蓝路交叉口)、芦蒲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芦蒲镇蒲南居委会以西)、古河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古河镇古河居委会六组)、罗桥政府专职队(盐城市阜宁县罗桥镇与三流线交叉口东北方向米)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所供食品、食材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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