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分支机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__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上网行为管理设备__更新项目(招标编号:)。 二、项目简介招标人拟选聘家服务商提供信创上网行为管理设备供货。预估使用量: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为人民币万(含税),包含年原厂维保。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实际需求订单及单价,在总采购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中标价格为合同期限内最高限价。在合同期内,如中标人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本项目报价的产品/服务、价格不高于本项目中标价格,且须经过招标人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合同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供货及安装时效:实际订单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设备运送至相关分支机构,并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工作。服务范围:招标人各分支机构。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确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年月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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