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喷雾型鼻腔过敏原阻隔剂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喷雾型鼻腔过敏原阻隔剂采购
二、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三、采购人地址:马鞍山市佳山路号
四、采购人联系人:宋欢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 -
六、部门招标: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七、部门招标联系人:齐老师 、薛老师
八、部门招标联系电话:-
九、采购内容:采购喷雾型鼻腔过敏原阻隔剂支
十、技术要求: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及鼻腔日常消毒护理,且具备阻隔过敏原、修复鼻腔粘膜功能。
十一、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十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喷雾型鼻腔空气微粒阻隔剂及其生产方法及用途具有发明专利权,因其使用不可替代,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三、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四、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鲁茂松(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豆正祥(马鞍山八十六医院,副主任医师),沈琰(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十五、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招标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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