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科尔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科尔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审计服务及内蒙古西辽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尔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审计服务及内蒙古西辽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开展内蒙古科尔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审计服务;对内蒙古西辽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年度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审计服务。共计项审计业务,出具份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确定中标人数量:名。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上述两个项目的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清河大街与霍林郭勒路交汇处文旅集团。 、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根据文旅集团审计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近几年的审计费用情况,确定最高限价为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若为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分支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为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业绩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及报告报备页扫描件予以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指定的入场进行审计执业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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