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项目 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锡行审投许[]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建许字〔〕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受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改造影响,本次对污水管和中水管进行迁改施工,主要涉及高浪路节点及泰伯大道节点个节点: .高浪路节点,锡士路-锡兴路段- 污水管受 匝道及边桩影响,需迁改至老管南侧,位于高浪路北车行内;锡兴路、锡钦路路口,受桥桩影响的污水管局部迁改;匝道、污水受 匝道桥桩影响,需迁改至老管东侧位于路外绿化带;匝道、中水管受匝道桥桩影响,需迁改至老管西侧位于绿化带,高浪路+-+中分带往道路南侧预留的中水管与桥桩冲突需进行迁改;.泰伯大道节点,道路西侧 污水管与新建栈桥桥桩冲突,需进行迁移改造。
本次招标共设个标段,标段号为,招标范围为中环快速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污水、中水管线迁改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个月(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为:
..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