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曙光院区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号赛格大厦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曙光院区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系统
项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分区域、配合专修改造进度安装,收到开工令日起天(日历日)内完成相应区域整体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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