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肺科医院互联互通五级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黄浦路号上海滩国际大厦楼室现场或远程报名(详见公告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肺科医院互联互通五级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国家新医改方案和相关实施意见的要求,医院本次信息化建设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从医院患者体验、质量与安全、品牌建设、专科特色鲜明、强化区域协同的五大战略目标出发,以“智慧服务、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为主线,以《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指标体系(版)》为技术基础,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满足互联互通五级标准,着力优化与改造面向患者服务、面向临床服务、面向运营管理等方面互联互通应用,利用信息化互联互通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流程,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保障医疗过程更加安全、高效、精准,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与便利;医院实时整合资源、落实医改,打造高效、便捷、精细、智能的互联互通智慧医院。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项目实施周期:个月内完成系统的上线。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内完成系统的上线。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投标人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实施能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投标人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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