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局办公室根据《易门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通知》(易财笺〔〕号)要求,制定本出租方案,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租期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标的物的出租牵头方为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为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招租资产位置、面积、竞标底价等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面积(㎡) 竞标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 中心街、兴文街蘑菇亭间 .* 元/间 四、租期:经营期限为年,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分别在第二年、第三年租期开始前的日内一次性缴清。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如有)、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竞中标人享受标的物的管理、经营、使用权及确定合作单位,所有权归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合同终止后标的物内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及管理、经营、使用权、所有权归易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五、竞价人资质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无报名资格: 、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名时,由竞租公司统一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方式查询。 、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有经营不良信用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者。 、在委托方以往的竞租及招标活动中,成交后又无故放弃成交资格者。 六、竞租方式 ()实行公开、多次、限时报价竞价方式,每个竞租人可以同时多个资产,不限制,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第一次出价低于或等于竞标底价的视作放弃竞标资格,不再进入下一轮出价,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元(大写:叁佰元整)的整倍数。本次竞价限时竞价时长为每个标的物分钟。 ()有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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