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医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项目属性
惠州市中医医院新生儿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台)
详见第二章
,.
工业
货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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