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项目招标条件。现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受惠来县仙庵镇中心小学委托,就惠来县仙庵镇中心小学(仙庵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配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 惠来县仙庵镇中心小学(仙庵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配套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元 四、 采购数量:项 五、 供应商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招标活动; 、 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扫描件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原件核对后退回)。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