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课程:
烹饪类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
中式烹饪
)
。
.培训目标:使甲方员工达到烹饪类初级职业技能水平,并根据鉴定结果颁发国家承认的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签订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派老师前来,进行培训
。
.培训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参培人员为烹饪类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人次,每人每期的培训费用为
元
(含考证费、授课费、食材
费
等
全部费用
)
,
费用共计
元(壹万陆仟元整)
。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有权监督乙方的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协助乙方做好培训相关的准备工作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按照约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协助甲方开展烹饪类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
中式烹饪
),
并明确承诺此次参培人员
%获证率(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免费进行培训并取得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根据甲方提供的参培人员具体结构和文化层次情况制定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课时
。
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不少于
课时(至天,每课时不少于分钟)。所有参培工种考核时间为单班-天。
.职业技能培训方式为理论知识培训与实操培训,其中实操培训不少于总培训课时的 %。
.对参加培训人员开展职业技术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颁发国家承认的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为
甲方
定期提供收集整理疆内各地州师市劳动就业岗位相关资讯服务。
.
乙方须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协调培训教师。每期培训班指定专职教师进行跟班驻点培训。
.乙方需提供合格的培训师资和必要的培训设备,确保培训过程中的安全,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培训进展情况。
.乙方及其委派参与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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