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狮市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和园第幢临街商铺楼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狮市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元)
石狮市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具有餐饮相关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③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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