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医院关于 数字平板摄片机及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 数字平板摄片机及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包,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包号
品目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
/ 数字平板摄片机(年月启用)
详见技术参数
项
服务期年,根据科室使用要求随时终止服务
江苏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
锐科/ 数字平板摄片机(年月启用)
项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年(品目一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人民币.万元/年;品目二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人民币.万元/年)
.本项目每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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