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医院关于 数字平板摄片机及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 数字平板摄片机及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包,每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包号 品目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 / 数字平板摄片机(年月启用) 详见技术参数 项 服务期年,根据科室使用要求随时终止服务 江苏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 锐科/ 数字平板摄片机(年月启用) 项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年(品目一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人民币.万元/年;品目二 数字平板摄片机维保服务:人民币.万元/年) .本项目每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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