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团结湖水碓子(朝阳北路段)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工程团结湖水碓子(朝阳北路段)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朝阳区位于团结湖街道,自团结湖路至水碓子东路沿朝阳北路实施。 .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平方米 .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日历天 . 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其他无 .申请人资格要求 .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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