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番禺区 一、采购条件 本新华文化中心项目主体施工质量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采购人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万元;采购人为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新华文化中心项目主体施工质量修复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新华文化中心项目主体施工质量修复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月 日 : 前邮件回复,明确表示“**愿意参加新华文化中心项目主体施工质量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附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并和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于年月 日:(北京时间)前分钟内将响应文件直接向采购人提交,以收到响应性文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邮件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邮件回复者,报名资格取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号四楼号会议室。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邀请一起发出。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如无另行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分钟内。 七、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 八、磋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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