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自身免疫性肝病类抗体检测试剂项目(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元/年; 招标内容:本项目个包,现进行以下采购: 序号 品名 控制单价 (元/人份) 预计年使用量 (人份) 自身免疫性肝病类抗体检测试剂盒 注:表中数量为年预计使用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资格评审不通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时间未被移除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近三年(年月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安徽省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网站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以上()、()、()项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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