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库、中间件、备份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库、中间件、备份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维保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库、中间件、备份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确定中标人数量:名
、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服务标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号农金大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区。
、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及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过的一张增值税发票予以证明)。
、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个数据库维保服务案例,合作方为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规模农信社或省级城市商业银行总行,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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