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宁市齐昌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宁市福兴街道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栋号商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宁市齐昌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兴宁市齐昌小学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批)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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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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