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一山湖二期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一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一山湖二期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一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一山湖二期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内容:一山湖二期项目-#楼绿化面积为平米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包括病虫害防治、乔木管养、灌木和花卉管养、地被植物管养、草坪管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国营南新农场迎宾路一山湖二期物业服务中心;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次季度首月月底前支付;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总价,固定税率%) 注:此次招标包含一山湖二期区域内园林绿化养护所需全部费用,合同单价包括不限于人工费、工机具费、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费用(肥料、药品、支撑等)、设备及设施维修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税金等为完成园林绿化养护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或承诺);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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