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期 常山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辉埠片区排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号
. 招标条件
常山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常山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地点:常山县辉埠镇。
. 工程规模:项目建安费约.万元;建设内容包含①久泰弄片区: 条道路; ②十号支路;二号路—恒泰路; ③十一号支路:二号路—恒泰路; ④现状支路:恒泰路—沪昆高速; ⑤现状土沟:恒泰路—沪昆高速; ⑥现状洼地:恒泰路—现状水塘。
.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常山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辉埠片区排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道路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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