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隆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年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隆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年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隆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年主副食品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注: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年,进行食品履约评价,评价合格,继续签订主副食品采购合同,若履约评价不合格,则重新进行主副食品采购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执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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