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
现委托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进行公开招标,公开征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
投标人
”
)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
个标包。本标包拟选择
家中标供应商提供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项目性质:服务。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年。
.
实施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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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信息表》附证明材料:如为企业法人,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
利润表),或提供开标日前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资信证明应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
.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涉及免缴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
年
月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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