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消防救援大队(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初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供应商”),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响应。
一、项目概述
.采购名称及编号:江门市新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初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用途:为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需要;
.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要求
预算金额
服务期
成交供应商数量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人民币.万元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备注:
本项目采用每月按量结算的方式,以每月实际订单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食堂食品配送服务的实际业务量,实际业务量有可能达不到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供应商应当对本项目的一切风险进行评估,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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