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蕲春县统鑫家得益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蕲春县统鑫家得益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提供县局机关及管理分局食堂各类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采购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油、肉、米、面、禽、蛋、豆制品、水果、乳制品、水产品等,采购的具体数量按食堂每天、每周、每月的需求确定。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为年,最多续签年。 满足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秀成、叶知秋、伍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蕲春县统鑫家得益食品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法得分:.(分)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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