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银行包头分行年厅堂区设备-广告屏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蒙商银行包头分行年厅堂区设备-广告屏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已由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包头分行年厅堂区设备-广告屏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对厅堂广告屏进行集中采购,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入供应商数量:家; (五)服务地点:包头市区及包头旗县区;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预算金额:.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年-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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